相信現在還有很多人不清楚高新技術企業和雙軟認定企業兩者之間的關系,其實,這樣來說,無論是辦理高新技術企業,還是雙軟認證企業都可以享受政府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及好處。那么,高新技術企業和雙軟認定企業稅收優惠兩者到底哪個好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1、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部分園區可獲得1-20萬元的獎勵;
2、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3、經國家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包括但不限于在國家的一些扶持項目申報上有幫助,有的項目申請還強制要求必須有國家高新資質才能申請。

雙軟認定企業稅收優惠:
1.新創辦軟件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免三減半”;國家規劃布局內的軟件企業,或省、市政府確定的重點軟件企業,實行”五免五減半”,其中第三至第五年已交的減半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由市財政給予補貼。
2.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征收入,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的軟件進行轉換等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件可按照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的有關規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
3.軟件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設立軟件企業孵化器。對于進入孵化器的新創軟件企業,政府在科技專項經費中安排資金補貼。
5.設立企業研發資金補貼獎勵,重點對軟件和高新企業進行扶持。
兩者的區別: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在地方稅務局備案后,企業所得稅由原先的25%減少為15%。企業需要每年在稅務局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通過后,才能享受到優惠政策。
2、軟件企業認定,在稅務局備案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享受完五年優惠后,不再享受任何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高新企業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按照25%征收。
最后,經過上面的總結我們可以認識到高新技術企業與雙軟認定企業稅收優惠各有不同,并沒有存在兩者之間哪個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