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辦、市府辦:關于2021年春節期間做好“三不三訪”工作的通知

廈門各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各開發區,市直各單位,各指揮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關嚴控交通客流、鼓勵員工在工作地過年等要求,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充分保障春節期間留廈員工過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2021年春節期間(如無特指,均為2021年2月11日-17日)做好“三不三訪”(即重點企業不停產、重點工程不停工、聯系企業不斷線、訪重點企業、訪重點工程、訪困難職工和群眾)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點企業不停產

  (一)鼓勵工業企業增產增效。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業產值達5000萬元(含)以上,且產值較2019年一季度增長10%(含)以上條件的,對其一季度用電同比增量部分按0.05元/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三高”制造業企業,補助標準為0.1元/千瓦時;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建項目投產并納入統計的制造業企業,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業產值達5000萬元(含)以上條件的,對其一季度用電按0.02元/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助。上述政策對單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用電量以國網廈門供電公司核定數據為準。

  (二)降低工業企業用電成本。鼓勵工業企業春節期間連續生產,充分發揮產能,有效提高用電負荷,支持進入電力市場的工業用電大戶開展短周期電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為2021年2月1日—28日。

  (三)支持防疫定點酒店從業人員留廈。對春節期間留廈在崗的全市防疫定點酒店非廈門市戶籍員工,按照50元/天·人發放補貼。

  (四)引導保障城市運轉的重點人群留廈。對從事環衛、道路養護保潔(含公路及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等公益性服務行業的春節期間在崗人員,按照50元/天·人發放補貼。

  二、重點工程不停工

  (五)妥善做好春節期間不停工的統籌工作。各責任單位要督促業主(代建)單位安排好春節期間的相關事宜,強化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和協調服務,做好留守和返鄉職工工作安排,落實工作值守、生產生活保障和慰問工作,做到省“重中之重”項目春節期間不停工,省、市重點項目少停工、春節假期后即復工,擴大重點項目建設有效投資。項目建設(代建)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做好政府投資項目的進度款撥付工作。

  (六)鼓勵重點建設工程春節期間不停工。對春節期間不停工且現場施工日均人數50人以上(含)的項目給予補貼。其中: 春節期間不停工的項目,按照實際施工情況給予100元/天·人補貼;春節假期結束至元宵節期間(2月18日-26日)不停工的項目,按照實際施工情況給予50元/天·人補貼,以上措施對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七)及時按實調整人工費動態指數。針對春節期間(2月11日-26日)人工費漲價、材料漲價及加班工資等實際情況,及時調整人工費動態指數。

  (八)對不停工企業予以分類表揚。各行業主管部門可對春節至元宵節期間(2月11日-26日)不停工且現場施工日均人數50人以上(含)項目參建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其中,不停工期間完成產值1000萬元以上(含)的上述項目,由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對項目參建單位給予通報表揚。

  三、聯系企業不斷線

  (九)穩定企業職工隊伍。對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并在春節期間開工生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根據實際在崗生產的職工人數、工作天數,按100元/天·人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關懷春節期間留守職工及其家屬。對春節期間堅守崗位的重點項目工人、企業職工及其家屬,發放一批植物園、園博苑和鼓浪嶼等景區門票免費券。

  四、訪重點企業

  (十一)主動走訪幫扶重點企業。各級各部門要積極落實重點企業掛鉤服務制度,加強企業走訪,指導企業合理安排春節放假時間,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

  (十二)持續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利用平時在外閩籍企業家回鄉過年的契機,通過各種形式開展項目對接洽談,做好鄉情、親情招商。

  五、訪重點工程

  (十三)走訪慰問重點工程。各級各部門要持續走訪在建重點工程,實地了解項目建設進展情況,主動幫助協調解決存在問題,組織慰問春節不停工的一線工人,并督促各參建單位加強安全管理,做好節后全面復工準備工作。

  (十四)看望慰問重點工程征地拆遷戶。各區各指揮部要主動看望慰問重點工程征地拆遷戶,推動征拆工作順利進行。

  六、訪困難職工和群眾

  (十五)進一步做好“平安返廈”工作。市、區兩級工會要籌集資金對春節后返工返崗的非廈戶籍的外地員工提供返廈交通補助,營造良好用工環境,提升外來員工的歸屬感和幸福感

  (十六)開展走訪慰問活動。全市各級工會要積極組織進企入戶送溫暖活動,走訪調研困難企業,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困難成因、職工安置和福利待遇落實等情況,組織對解困對象、生活相對困難的職工家庭、其他一線職工和先進模范人物開展春節期間走訪慰問活動,發放節日慰問金。

  (十七)加大救助幫扶力度。做好困難職工、群眾排憂解難工作,組織開展對困難職工、群眾的入戶走訪和節日慰問,深入了解其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全面落實各項社會救助和福利政策措施,及時、足額發放低保等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金。暢通社會救助渠道,加大“主動發現、主動救助”力度,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確保困難職工、群眾“溫暖過冬、幸福過年”。

  (十八)開展困難群眾愛心結對活動。全市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干部和各基層黨支部,帶頭與孤困兒童、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獨居老人及殘疾人等困難群體進行“一對一”幫扶,確保應幫盡幫、全面覆蓋。

  各責任單位要認真制定實施細則,確保落細落實落到位;各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措施,放大政策疊加效應。各級各部門要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好國家、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和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確保一季度我市經濟社會實現平穩健康發展。

  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