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集美區成長型工業企業認定和扶持辦法的通知
集府規〔2021〕2號
各鎮、街,各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現將《集美區成長型工業企業認定和扶持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集美區成長型工業企業認定和扶持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培育和扶持一批成長潛能大、發展前景好的企業,促進全區經濟穩定增長,根據市工信局《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0-2021年度廈門市成長型中小微企業考核認定活動的通知》(廈工信企業函〔2019〕111號)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成長型工業企業是指科技創新、產品研發能力較強、效益質量突出、發展預期良好的工業企業。由企業自愿申請,按照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認定。
第二章 認定條件
第三條 申請認定為成長型工業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商事登記、納稅歸屬在集美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納入規上統計范圍的工業企業;
2.企業申報前的兩個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及在本區實際納稅總額均需同比增長10%及以上。
榮獲省級及以上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主導或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作的企業;上市企業;已納入市級及以上專精特新、成長型企業等四類企業,申報前的兩個年度,只須主營業務收入或在本區實際納稅總額同比增長10%及以上。
3.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征信記錄良好且近兩年沒有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納稅等方面違法違規記錄。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四條 集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區工信局”)根據本辦法發布年度申報指南。
第五條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申報指南要求,向區工信局提供申報材料。
第六條 區工信局根據認定條件和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請區應急局、集美生態環境局審核企業是否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第七條 區工信局根據各部門意見,擬定“集美區成長型工業企業”名單,在區政府官方網站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正式發文公布。
第四章 扶持措施
第八條 扶持資金由區財政統籌安排,納入區工信局部門預算,由區工信局按相關規定審核撥付,對集美區成長型工業企業給予以下扶持:
1.入庫獎勵:首次認定的成長型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技改補助:經核準或備案、當年技術改造設備投資額超1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按企業當年度技術改造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企業若符合市、區技術改造補助條件,可同時享受補助。
3.廠房補助:企業擴大產能在集美轄區內新租用廠房,對其新租用廠房的租金給予7元/平方米/月的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企業年度租用廠房的租金總額,且單家企業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企業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增加容積率擴建廠房,通過驗收后對增加的建筑面積給予120元/平方米一次性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4.研發獎勵:支持企業爭取國家、省、市級相關部門科技項目,立項并通過驗收后,在享受區級配套獎勵的基礎上,再按區級扶持金額的50%給予獎勵。
5.鼓勵校企科技成果轉化: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成果交易,經廈門市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在享受區級技術交易獎勵的基礎上,再按區級扶持金額的50%給予獎勵。
6.支持企業融資:對企業在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擔保免收擔保費(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可由區擔保公司按最高不超過企業上年度繳納區級稅收的9倍予以擔保,對單個企業擔保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第九條 成長型工業企業每年認定、公布一次,實行動態管理,區工信局負責對成長型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以上扶持措施補助期限僅適用于認定年度。
第十一條 企業同時符合本辦法和集美區出臺的其他類同扶持政策時,可擇優但不得重復享受。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區工信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起至本辦法公布之日符合獎勵補助條件的,可參照本辦法享受獎勵。符合本辦法有效期內獎補條款的企業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獎勵補助申請,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辦公室。
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