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類別:廈門市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政策級別:市級企業成立年限:不限
主要扶持行業:制造業, 其他行業
企業規模:大型企業, 中型企業, 小型企業, 微型企業
支持方式:資金扶持
歸口部門: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摘要
符合條件的技改項目,按年度給予不超過設備投入10%,單個項目累計最高1000萬元補助。2020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符合相關條件技改項目,完工投產后給予項目設備投入5%獎勵,單家企業每年獲得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主要申報條件
  (一)技改補助資金申報企業及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1. 在廈門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2. 企業實施的技改項目在廈門市轄區范圍內,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并已在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審批或核準)。
  3. 項目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內2020年度的設備購置發票金額500萬元及以上(不含稅,含技術投入),且申報截止日前已付款。
  4. 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項目已向統計部門報送固定資產投資報表(206-1或206-2)。
  5. 企業不屬于廈門市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和廈門市信用管理平臺披露的聯合懲戒對象,且企業法定代表人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名單通過公安機關掃黑辦背景審核。
  6.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技改項目:
  (1)2020年度設備投入500萬元及以上(不含稅,含技術投入)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含智能化改造項目);
  (2)2019年、2020年已獲技改補助但尚未完工投產項目、“三高”企業符合條件項目,2020年度設備投入100萬元及以上(不含稅,含技術投入)。

  (二)技改獎勵資金與技改補助資金同步申報、審核兌現,申報技改獎勵資金項目的企業及項目還應滿足:
  1. 項目屬以下類型之一:
  (1)2020年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內設備投入500萬元及以上(不含稅,含技術投入)且申請技改補助項目。
  (2)2019年、2020年已獲技改補助項目。
  (3)“三高”企業技改項目。
  2. 項目于2020年度完工投產。
  3. 項目建設期內至少一個年度的設備投入達到相應技改補助門檻要求。
  4. 企業為2020年度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統計部門認定口徑為依據。
  5. 企業2020年營業收入較2019年增長,企業營業收入以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100000表)為依據。

  (三)2019年、2020年已獲技改補助但尚未完工投產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三高”企業符合條件項目,市委、市政府另有規定以及已實行“一企一策”的項目,按其規定執行。
扶持重點
  (一)《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鼓勵類和允許類項目;
  (二)支持工業企業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生產設施、生產工藝條件、生產環境等進行改造提升,促進企業產品結構升級、主導產品及關鍵配套件升級、技術裝備水平升級的技改投資項目。
  (三)重點支持企業機器換工、智能制造。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工業強基、綠色制造、安全生產、節能環保等。
  1. 應用先進制造系統、智能制造設備及大型成套技術裝備,提高企業裝備技術水平,擴大先進產能,提高產品質量檔次、技術水平、產品性能、產品附加值及促進安全生產;
  2. 應用精益制造,改進工藝流程,提高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水平,提高生產效率,提升產品質量的穩定性、一致性;
  3. 應用國內外先進節能、節水、節材技術和工藝,改造和淘汰落后、高耗能設備,促進節能減排、減污增效;
  4. 應用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工業軟件、IC設計,開發基于開放標準的嵌入式軟件和應用軟件),提升工業基礎能力。
支持方式
  (一)技改補助資金
  1.符合條件的技改項目,按年度給予不超過設備投入10%,單個項目累計最高1000萬元補助。
  2. 單家企業同一年度最多可申報兩個技改補助資金項目(含貨梯補助)。
  3. 技改專項資金受年度財政預算總額控制,技改補助資金的補助比例根據年度財政資金預算規模和審核后符合補助條件的設備投入金額(含“三高”企業),由市工信局商市財政局在10%以內按0.5%整數倍確定。

  (二)技改獎勵資金
  2020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符合規定類型之一的技改項目,完工投產后給予項目設備投入5%獎勵,單家企業每年獲得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申報材料及方式
  一、申報材料
  (一)2021年廈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1,點擊下載);
  (二)2021年廈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附件2,點擊下載);
  (三)2021年廈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申請報告(附件3,點擊下載);
  (四)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報表(206-1或206-2)、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意見(復印件);
  (五)2021年廈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設備(含技術投入)購置明細表(附件4,點擊下載);
  (六)經稅務部門確認的2019、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100000、A109010)(可容缺至2021年6月10日前提交);
  (七)經稅務部門確認的2020年度完稅證明,按入庫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
  (八)留抵退稅銀行回單(收入退還書);
  (九)項目申報企業誠信承諾書(附件5,點擊下載)。

  二、申報程序及時間
  (一)申報受理。符合條件的企業2021年4月6日起開始向企業注冊地所在區(火炬)工信部門進行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6日。
  (二)項目初審。各區(火炬)工信部門對項目申報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初審,重點審查申報項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形成初審意見。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協助審查。
  (三)現場核查。各區(火炬)工信部門組織對通過初審的申報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可根據需要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協助核查),形成現場核查意見報告。核查內容主要包括:
  1. 核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2. 核查項目設備購置票據,核定項目設備實際投入;
  3. 核實設備的到位及安裝使用情況;
  4. 評估項目是否完工投產(主要以設備是否具備并實現正常生產功能進行評估)。
  (四)信用查詢及涉黑涉惡信息比對審核。各區(火炬)工信部門通過廈門市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和廈門市信用管理平臺,查詢申報企業是否為懲戒對象、企業法人代表是否屬于失信被執行人。各區(火炬)工信部門將擬安排專項資金項目的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名單等信息提交同級公安機關掃黑辦背景審核。
  (五)各區(火炬)工信部門根據財政部門提供的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和企業提供的完稅證明計算企業2020年度稅收地方留成部分。
  (六)項目查重。各區(火炬)工信部門2021年7月6日前,將擬獎補項目(含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報市工信局進行市級部門查重。
  (七)項目公示。各區(火炬)工信部門將經集體研究擬獎補企業及項目,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八)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后,各區(火炬)工信、財政部門及時向企業下達資金安排,按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按整萬元金額撥付,不四舍五入)。
  (九)資金結算。完成項目資金撥付后,各區(火炬)工信、財政部門向市工信局、財政局報送資金結算申請,由市財政局與各區(火炬)進行年度資金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