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后備隊伍,壯大火炬高新區高新技術產業,根據《廈門市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廈科規〔2021〕2號)(以下簡稱《備案辦法》)的要求,現組織開展2021年市級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市級高企)備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對象
滿足《備案辦法》中規定的市級高企備案條件的企業(詳見附件1),不包括資格有效期內的國家級高企(含當年到期的)。

廈門火炬高新區開展 2021年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工作-廈門企業政府獎勵補貼項目申報


二、截止時間
1.第一批的截止日期為6月28日;
2.第二批的截止日期為7月29日。
三、報送與備案程序
1.市高備案申請采用系統在線填報與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網絡申報材料的內容與紙質材料應保持一致。紙質申報材料詳見廈門市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申報材料清單(2021年版)(附件2)。
2.企業在審核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按附件2要求將紙質材料報送,紙質材料的內容須與網絡申報材料保持一致。
3.火炬管委會創新創業處負責審核和實地核查。市科技局對備案通過的企業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火炬管委會核實情況并提出處理建議。經核查確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企業,將被取消其市級高企資格;經核查符合要求的企業,將由市科技局為其編制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編號。備案通過的企業名單同步在市科技局官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
四、說明
1.申報企業原則上由其財稅隸屬區的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火炬高新區的企業(軟件園二期、軟件園三期除外)由火炬管委會創新創業處負責審核,軟件園二期的企業由思明區科信局負責審核,軟件園三期的企業由集美區工信局負責審核;
2.企業在市高備案申報審核過程中,若有出現從區外遷移到火炬高新區的,由原所屬區科技主管部門繼續審核(含調研)企業申報材料。企業通過備案后,相關市高扶持依據火炬高新區現行政策執行。若對企業備案條件存疑,火炬高新區可再次審核企業相關申報材料;
3.專項報告:申報材料中須提供符合高企認定中介機構要求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詳見附件4)或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鑒證報告(詳見附件5)。2021年度高企認定中介機構推薦名單將在廈門市科學技術局網站及高新協會網站通知公告中另行公布。如企業當年度同時申報國家級高企認定,可直接采用國家級高企認定專項報告,無須再單獨出具市級高企備案專項報告;
4.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月報制度。經備案通過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應每月按照要求報送上月相關統計數據;
5.對已備案通過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備案條件的,取消其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因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而被取消市級高企資格的,依法追回相關獎勵資金,并依照相關法規予以失信懲戒。
五、申報注意事項
1.網絡申報注意事項
(1)請謹慎選擇所屬高新技術領域,認真填寫申報表中的各項數據,按申報要求完整提交附件,認真對待申報工作;
(2)申報表各項數據應與專審報告、審計報告、納稅申報表、PS表、RD表等附件證明資料中的有關信息保持一致;
(3)系統申報材料中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請填報本企業人員;申報資料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名部分,務必由本人簽署,請勿代簽;
(4)上傳附件要求用原件清晰掃描;在提交上傳附件前請仔細檢查,避免出現漏報、未簽字、未蓋章、蓋錯章、不清晰、重復上傳等情況;
(5)因材料不全,填報錯誤等原因被退回修改的企業,請仔細修改并核對無誤后再重新提交,避免出現同樣錯誤。
2.紙質材料提交注意事項:注意按要求簽字、蓋章、裝訂材料及打印書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