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后備隊伍,壯大我市高新技術產業,根據《廈門市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廈科規〔2021〕2號)(以下簡稱《備案辦法》)的要求,現組織開展2021年市級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市級高企)備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滿足《備案辦法》中規定的市級高企備案條件的企業,不包括資格有效期內的國家級高企(含當年到期的)。
二、網絡申報時間安排(僅允許選擇其中一批次申報)
企業在市高申報系統提交截止時間如下:
(一)第一批: 6月28日;
(二)第二批:7月29日。
三、申報材料

1、封面(系統打印固定格式封面并加蓋公章)
2、總目錄
3、《廈門市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登記申請書》(在線打印、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
4、企業商事主體公示信息登記備案信息中“基本信息”截圖(企業在近一年名稱變更的須附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準予變更通知書)。獲取方式:登陸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在“商事主體公示查詢”中查詢企業商事主體公示信息,截圖打印基本信息(須含經營范圍等信息)
5、廈門市市級高企備案申報企業經營活動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6、企業自測所屬高新技術領域一覽表
注:對照2016年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自測本企業產品(服務)所屬高新技術領域。根據上表示例,勾選一級目錄,完整填寫二、三級目錄的序號、條目以及四級具體內容。如企業產品(服務)確實涉及多個技術領域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多選。
7、知識產權情況:知識產權授權證書首頁(授權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之后的專利可不附證書);尚未獲得授權證書的,須附授權通知書和繳費收據。(申報日前獲得授權的、在有效期內的I類自主知識產權均可提供,Ⅱ類自主知識產權僅限提供申報日前3年內獲得授權的。)
8、企業科技人員情況(加蓋企業公章)
注:對照2016年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自測本企業產品(服務)所屬高新技術領域。根據上表示例,勾選一級目錄,完整填寫二、三級目錄的序號、條目以及四級具體內容。如企業產品(服務)確實涉及多個技術領域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多選。
7、知識產權情況:知識產權授權證書首頁(授權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之后的專利可不附證書);尚未獲得授權證書的,須附授權通知書和繳費收據。(申報日前獲得授權的、在有效期內的I類自主知識產權均可提供,Ⅱ類自主知識產權僅限提供申報日前3年內獲得授權的。)
8、企業科技人員情況(加蓋企業公章)四、申報注意事項
(一)網絡申報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先自查其財稅隸屬區是否屬于翔安區(不包含翔安火炬)。
2.請謹慎選擇所屬高新技術領域,認真填寫申報表各項數據,按申報要求完整提交附件,認真對待申報工作。
3.申報表銷售收入、高新產品收入等有關信息與專審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PS表、RD表等附件證明資料中的有關信息應保持一致。
4.系統申報材料中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請填寫本企業人員。申報材料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名部分,務必由本人簽署,請勿代簽。
5.上傳附件要求用原件掃描并且清晰。其中附件中有要求簽字、蓋公章的,請簽字蓋章后再掃描。在上傳附件前請仔細檢查,避免出現漏傳、未簽字、未蓋章、蓋錯章、不清晰、重復上傳等情況。
6.專項報告:申報材料中須提供符合高企認定中介機構要求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或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鑒證報告,2021年度高企認定中介機構推薦名單詳見附件,如企業當年度同時申報國家級高企認定,可直接采用國家級高企認定專項報告,無須再單獨出具市級高企備案專項報告。
7.因材料不全,填報錯誤等原因被退回修改的企業,請仔細修改并核對無誤后再重新提交,避免出現同樣錯誤。
(二)紙質材料提交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于區工信局網絡初審通過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廈門市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申報材料清單(2021年版)”要求提交紙質材料至區工信局。
2.紙質材料內容需與網絡申報材料保持一致。
3.注意按要求簽字、蓋章、膠裝裝訂材料及打印書脊。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月報制度。經備案通過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應每月按照要求報送上月相關統計數據;
2.對已備案通過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備案條件的,取消其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因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而被取消市級高企資格的,依法追回相關獎勵資金,并依照相關法規予以失信懲戒。

3.通過備案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備案年度起3年有效。資格有效期內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含當年到期的),無需備案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