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類別:2021年春節留廈過年補貼政策
政策級別:市級
企業成立年限:不限
主要扶持行業:不限制
企業規模:大型企業, 中型企業, 小型企業, 微型企業
支持方式:資金扶持
歸口部門: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摘要
對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并在春節期間開工生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根據實際在崗生產的職工人數、工作天數,按100元/天·人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主要申報條件
2020年12月31日已在市統計局入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支持方式
1、2021年春節期間(2021年2月11日-17日)實際在崗生產的職工人數、工作天數,按100元/天·人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所申請人員須辦理就業登記并繳交社保。
3、累計工作時間滿6小時(含)的計一天,不足6小時不予補貼。
申報材料及方式
(一)春節期間開工生產備案。春節期間計劃開工的規上工業企業于2021年2月17日前在廈門市產業企業人力資源服務平臺備案計劃開工日期及人數。
(二)企業申報。符合補貼條件的企業,確認本企業可享受補貼的人數及天數,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通過廈門市產業企業人力資源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上傳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考勤記錄及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數,逾期不予受理。
(三)審核。系統對企業申報的信息進行初審,火炬管委會、象嶼管委會、各區人社局等部門的下屬經辦機構在“廈門市就業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復審。
(四)補貼發放。各經辦機構審核無誤后,按程序撥付給企業。
其它事項
(一)各企業必須確保及承諾上報的數據真實準確,并主動接受核查。
(二)各企業準備如下材料備查:1.春節期間加班工資發放憑證、工資明細。2.考勤記錄(電子記錄或簽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