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需求驅動、重點突破”的思路,緊跟國內外互聯網金融產業發展趨勢,發揮自貿試驗區優勢,以廈門互聯網金融園區為基礎,以應用為先導、以產業為核心、以創新為動力,引進一批重點龍頭企業,構建完整產業生態,形成互聯網金融聚集區。 

  二、加快金融園區建設 

  根據互聯網金融的辦公需求,加快金融園區建設,形成自貿區內有金融創新園、外有泰地海西,內外聯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載體空間。 

  (一)自貿區內 

  分三期建設金融創新園,其中一期總建筑面積約2.8萬㎡,包括新建16幢多層(2-3層)鋼構單體建筑,每幢建筑面積500-2000㎡不等,同時改造裝修一幢約7000㎡單層鋼構廠房,含有面積近2000㎡、可容納約800人的會議中心。爭取在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入駐。金融創新園二期、三期規劃建筑面積約10萬㎡,爭取年內動工。 

  園區空間劃分方面,借鑒上海首家互聯網金融產業園區宏慧盟智園的成功運營經驗,將園區空間分為3個部分:三分之一入駐互聯網金融企業、三分之一入駐商業服務業、三分之一入駐配套服務企業。 

  (二)自貿區外 

  以泰地海西和石油交易中心寫字樓群為載體,規劃用于互聯網金融園區,其中包含2.6萬㎡甲A寫字樓和1.2萬㎡的金融街。充分發揮其區位優勢和招商優勢,吸引優質企業入駐。 

  (三)園區環境建設 

  加快落實自貿區創新社區各個建設項目,為入駐企業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 

  三、突出重點招商 

  根據國內外互聯網金融產業發展趨勢,結合我區實際,明確互聯網金融招商重點,多措并舉加快招商。 

  (一)明確招商方向 

  1.跨境金融業務。充分利用臺商投資區、自貿試驗區政策優勢,發展具有與海關、電子口岸、跨境電商服務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力推跨境支付、結算、融資、報關繳稅等方面的線上服務企業入駐。 

  2.與電子商務相關的結算業務。即第三方支付。選擇與引入第三方支付平臺代理商,結合我區中達電商產業園、中滄電商產業園和海聯大廈等電子商務園區,發展壯大第三方支付行業。 

  3.基于銷售信息的小微貸款業務。憑借大數據的應用,發展互聯網小微貸款企業,與我區目前入駐的恒鑫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和華登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形成有效互補。 

  4.借貸雙方的信息平臺。即P2P。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利用P2P貸款輕抵押、重信用、額度小、速度快等特點,有效彌補現有銀行業務體系的不足。 

  5.眾籌新興投融資模式。網絡眾籌具有低門檻、多樣性、依靠大眾力量、注重創意的特征,對發展普惠金融及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有著重要意義。結合發展眾創空間,發展網絡眾籌,培育和催生經濟發展新動力。 

  6.標準化金融產品的銷售業務。借助網絡平臺銷售基金、保單、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航空意外險和旅游險等標準化金融產品。加快引進此類互聯網金融企業,豐富互聯網金融業態,構建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產業。 

  7.金融園區配套服務業。加快財務、法律、信用評級、擔保、咨詢、互聯網數據服務企業等互聯網金融配套服務業進駐,為企業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加快咖啡店、便利店、餐飲店等商業服務業進駐,為企業員工提供方便的生活條件。 

  (二)明確招商思路 

  1.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聯系。對接市金融辦和“一行三局”等主管部門,派駐專人在市金融辦跟班學習,爭取主管部門的支持和指導,獲取項目信息,爭取優質項目落地。 

  2.主動與在廈的金融機構對接。全面梳理在廈金融機構名單,有針對性地進行聯系走訪,建立常態化的聯系機制,爭取其主導生成的項目落戶金融園區。 

  3.積極與市屬國企互動。持續對接市屬國企,尤其是與金圓集團建立戰略合作關系,發揮其金融資源優勢,引導其主導的項目入駐,形成帶動效應,吸引其他企業入駐。 

  4.探索與國內知名互聯網金融園區的合作。深入學習借鑒國內知名互聯網金融園的運營招商經驗,在與上海首家互聯網金融產業園區宏慧盟智園建立初步聯系的基礎上,深入探索合作可能,篩選對接有意到上海轄區外發展的企業,生成落地項目。主動走訪國內創新型互聯網金融企業,了解運營模式和發展態勢,有針對性地進行招商。 

  5.推進配套服務業招商。著重引進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機構,采取點對點的招商,重點對接品牌服務提供商,不斷完善園區配套服務。 

  四、完善培育扶持政策 

  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規律、發展需求和業態模式,完善扶持政策。 

  (一)空間方面 

  給予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入駐金融園區企業租金補貼。企業在正式入駐金融園區并租賃三年及以上的,給予部分租金補貼。補貼周期為3年,標準為第一年30元/月·㎡、第二年20元/月·㎡、第三年10元/月·㎡。單家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其新購建的自用辦公房產所繳房產稅,給予區級留成部分三年100%的扶持。 

  (二)人才方面 

  鼓勵互聯網金融企業引進各類人才。在《海滄區促進金融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廈海政〔2015〕191號)第三點第(二)點人才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 

  (三)運營基礎設施成本方面 

  鼓勵互聯網金融企業在金融園區設立IDC機房(互聯網數據中心),給予IDC機房電費三年補貼,補貼標準為企業當年電費總額的20%,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四)經營貢獻方面 

  給予互聯網金融企業經營獎勵。按其稅收區級貢獻數,自開業年度起兩年內,給予其100%的獎勵,之后三年每年給予80%的獎勵。 

  (五)線下招商方面 

  鼓勵企業通過線下招商進一步做實做大,切實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六)配套服務業方面 

  給予新入駐金融園區的配套服務企業租金補貼和經營貢獻獎(參照以上標準執行)。 

  (具體申辦流程見微信公眾號“海滄金融”,微信號hcjrzc) 

  五、加強監管和服務 

  (一)嚴格把控風險 

  通過建立必要的風險管控機制,防止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一是做好事前審查。重點掌握互聯網企業發起人、實際控制人、業態經營模式和風控手段落實等基本情況。邀請業界專家和學者組建專家咨詢組,對擬引進的大項目提供咨詢幫助。二是做好事中監管。建立企業報送相關運營數據報表、招商合同備案制度,建立從資金端到資產端,全方位監管體系;與國內領先的電子數據取證與安全產品及服務提供商美亞柏科軟件公司進行合作,開發監管網絡平臺,對企業的財務情況、交易數據等方面進行監管,確保企業合法經營。三是做好事后處置。對發現異常的企業金融風險,提請市金融辦指導,及時處置。必要時,提請政法部門介入處置。 

  (二)優化服務環境 

  圍繞建設一流的金融園區的目標,在區金融辦層面,借鑒黃浦區金融辦的有益經驗,在現有工作職能的基礎上予以擴充,突出招商和企業服務作用,實現金融項目對接洽談、入駐手續幫辦、政策咨詢兌現和運營問題協調“四位一體”的保姆式服務。在園區管理運營公司層面,為互聯網金融企業提供注冊地址及辦公場所,以及企業登記注冊、稅務辦理、政策兌現、經營問題協調服務。不斷完善和優化園區配套服務,營造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經營環境。 

  六、其他事項 

  (一)本實施意見由海滄區財政局(金融辦)負責解釋。 

  (二)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廈門海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發